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3.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等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79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额度: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679.35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源”)增资,并由上海普源进一步向其马来西亚子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普源”)增资不超过17,679.35万元人民币,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
同时,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普源”)增资,以实施公司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3.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情况
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马来西亚普源。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679.35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上海普源增资,并由上海普源进一步向马来西亚普源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7,679.35元人民币,以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根据马来西亚普源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确定并逐步实施。
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西安普源增资,以实施“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普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BAX4T
法定代表人:王宁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普源100%的股权。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包括上海普源在内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西安普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CH5D7X1Q
法定代表人:王宁
成立时间:2023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枣林二路与翠微路交叉路口北侧西安电子谷H区5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西安普源100%的股权。
(三)、马来西亚普源
公司名称: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CN090620235328068
法定代表人:王宁
成立时间:2023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MYR100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19A,JALAN SS25/23,TAMAN PLAZA,KELANA JAYA,47301 PETALING JAYA SELANGOR MALAYSIA
经营范围:TO CARRY ON THE BUSINESS OF RESEARCH&DEVEL-OPMENT,PRODUCTION,TRADING,IMPORT AND EXPORT OF DIGITAL O-SCILLOSCOPE,SPECTRUM ANALYZER,PROGRAMMABLE DC POWER SU-PPLY,FUNCTION/ARBITRARY WAVEFORM GENERATOR AND OTHER PR-ODUCTS,AS WELL AS THEIR RELEVANT ELECTRONICS COMPONENTS AND PARTS.
股权结构:上海普源持有马来西亚普源100%的股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及西安普源进行增资,并由上海普源进一步向马来西亚普源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上海普源、西安普源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普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海普源、西安普源、马来西亚普源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仅用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西安普源、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普源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679.35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增资,并由上海普源进一步向马来西亚普源增资不超过17,679.35万元人民币,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西安普源增资,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8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孙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普源”)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注: 公司持有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马来西亚普源100%股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普源(以下简称“甲方”)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NRA75052023002196,截至2023年10月27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本次发行中“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各方不得将专户资金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但乙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国家司法、行政等有权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专户采取冻结、扣划等其他限制性措施的情形除外。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甲方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可以采取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前述存单不得质押。
甲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产品的,相关产品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并按上述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及时通知丙方。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指定谢嘉乐、王胜作为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丙方提供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丙方每半年度检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4、乙方按月(每月2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5、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快递信函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丙方发现甲方、乙方违反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制度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9、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交由甲方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1、营业收入分析
一至三季度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因素分析如下:
(1)自研核心技术平台
前三季度,搭载公司自研核心技术平台数字示波器产品的销售占整体示波器销售比例为73.72%,同比提升1.41个百分点,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占比75.50%,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起到重要拉动作用。
(2)旗舰数字示波器产品
前三季度,公司高端(带宽≥2GHz)和高分辨率(垂直分辨率≥12bit)数字示波器占整体数字示波器销售金额比例已经达到50.16%,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3)新品销售收入
前三季度,公司新品销售收入为9,846.05万元,同比增长123.54%,金额同比增加5,441.41万元。
(4)DHO系列数字示波器产品
前三季度,公司DHO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提升217.50%。
2、净利润分析
公司2023年一至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6.21万元,同比增长35.75%,金额增长1,792.37万元。公司2023年一至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40.85万元,同比增加74.15%。
一至三季度影响公司净利润的主要因素分析如下:
公司毛利率达到56.51%,同比增长4.63个百分点,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改善;其中数字示波器产品一至三季度的毛利率为59.34%,同比提升6.13个百分点,高端及自研核心技术平台产品对数字示波器的毛利率拉动显著。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2.23%,保持科技创新稳健投入。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80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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