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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耿村煤矿12采区复工复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3-04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9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耿村煤矿因13采区发生火灾事故而停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耿村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临2023-017号)、《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耿村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补充公告》(临2023-018号)。

  2023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河南能源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12采区复工复产验收的批复》(豫工信煤安函【2023】343号),原则同意耿村煤矿12采区复工复产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耿村煤矿井下布置12、13两个生产采区,本次复工复产的为12采区。目前,12采区已恢复生产。13采区暂未复产,灾害治理工程已施工完毕,启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对公司的影响

  耿村煤矿年核定产能为360万吨/年,占公司总核定产能的23.53%,12、13两个采区设计生产能力均为180万吨/年。2022年度耿村煤矿商品煤产量287.45万吨,营业收入13.22亿元,分别占公司同期商品煤产量的24.83%和营业收入的15.39%。

  经初步统计,耿村煤矿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83.26万元。截至10月27日,耿村煤矿因本次事故共停产172天,影响煤炭产量较计划减少约120万吨,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对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安排

  (一)督促耿村煤矿科学合理组织12采区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同时强化13采区气体监测,持续跟踪各类气体浓度动态变化,加强分析预判,严防有害气体异常涌出。针对自燃煤层开采,进一步完善防灭火专项设计,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实时开展煤层自然发火监测预警分析,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加强各类传感器的选型、设置及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运行正常。持续开展安全监控系统检查,杜绝系统屏蔽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火灾防治,严格防灭火专项设计及技术措施审批,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推动防灭火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严禁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

  (四)有序推进13采区启封工作,确保13采区启封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力争13采区尽快复工复产。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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