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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家具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309.28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3,084.19万元,信用减值损失3,225.09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3,225.09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

  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31万元,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93.13万元。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经测试,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697.7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309.28万元,减少2023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309.28万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至11月2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bom@zbo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24日 下午 14:00-15: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至11月2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bom@zbo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董秘办

  电话:0551-67186564

  邮箱:zbom@zbo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贵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

  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bom.com

  联系人:臧晶晶

  (三)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9日上午 9:30-11:30 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

  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3:3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衡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执行时间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8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0月30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营业范围的说明

  因公司业务范围拓展、产品品类增加,为进一步压实业务、规避经营风险,特申请对公司经营范围做变更及增加调整,详细如下:

  变更前:

  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地板制造;地板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木材加工;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灯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燃气器具生产;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

  变更后:

  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地板制造;地板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木材加工;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灯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燃气器具生产;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

  鉴于前述公司变更营业范围的相关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请见附件《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公司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不涉及公司实际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的变化,对公司业绩无影响。具体经营范围表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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