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继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晓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叶继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晓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继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晓敏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103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
● 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87,664,695.16元(民事起诉状)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积极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再审申请,并就本次强制执行事项拟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公司二审败诉,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要求,针对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公司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18,712,567.50元。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于2023年10月29日通过法院专递邮件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于2023年10月18日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3)京0106执14846号)、《报告财产令》((2023)京0106执14846号),因中珠俊天(原审被告)与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审原告)(原泓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咨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丰台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弘洁咨询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丰台法院已立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根据泓洁实业的民事起诉状描述:2016年12月,中珠俊天与泓洁实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中珠俊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泓洁实业足额支付租金,泓洁实业认为中珠俊天已构成违约责任,向丰台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号)。
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京0106民初3740号),就原告泓洁实业与被告中珠俊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号)。
2023年4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中珠俊天送达《民事传票》。因中珠俊天与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泓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珠俊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号)。
2023年6月15日,公司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02民终5346号),驳回二审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号)。
2023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法院专递邮件收到丰台法院于2023年10月18日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3)京0106执14846号),申请执行人弘洁咨询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丰台法院已立案。
二、《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
三、本次申请强制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积极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再审申请,并就本次强制执行事项拟向丰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公司二审败诉,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要求,针对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公司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18,712,567.50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3)京0106执14846号);
2、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报告财产令》((2023)京0106执14846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10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380,1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19.08%。本次股份被冻结后,朗地科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02,649,20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7%,占公司总股本5.15%。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380,1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19.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被冻结股份数量未达到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0%以上,被冻结股份数量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30%以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1030-1号)及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吉01民初389)。公司股东朗地科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被累计冻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1030-1号)。
2、《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吉01民初389)。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10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房地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80,855,199.25元,总体较上年同期增加0.32%,主要原因为医疗器械板块、医院收入增加。
本期医疗器械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1.66%,主要为拓宽产品代理和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增长。
本期医院收入较上期增长5.39%,医院板块保持了稳步小幅增长趋势。
二、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上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9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10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监事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10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日
至2023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于2023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3年10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8日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0日 8:30至11:30 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联系人:卜盛雯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E-mail:zz600568@126.com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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