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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集团”)于2023年1月16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了再质押。本次解除质押并办理再质押的股份占佛慈集团所持股份比例的47.66%,占公司总股本的29.37%。

  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份仍在质押中。

  2.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要约收购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收购佛慈集团10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佛慈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1.63%。本次交易完成后,甘肃国投成为佛慈集团100%控股股东,间接控制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61.63%,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兰州市国资委变更为甘肃省国资委。

  同时,甘肃国投通过佛慈集团间接拥有公司的权益将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甘肃国投向公司除佛慈集团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发出全面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95,943,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7%。要约收购价格为 9.55元/股,收购期限为2023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截至2023年10月2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3日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66个账户,共计4,083,860股股份接受甘肃国投发出的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3年5月5日、6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导致要约收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3年7月30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兰州市国资委”)作出《关于将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4.16%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委相关事宜的批复》(兰国资产权[2023]185号),根据2023年7月29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拟将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国投”)所持佛慈集团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兰州市国资委持有,兰国投与甘肃国投签署的《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之投资框架协议》继续由兰州市国资委履行。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至兰州市国资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8月2日,兰州市国资委与兰国投签署了《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甘肃国投分别与兰州市国资委以及兰州城乡发展建设基金(有限合伙)、兰州科技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兰州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兰州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了《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至兰州市国资委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佛慈集团股东与甘肃国投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暨要约收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甘肃国投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暨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佛慈集团控制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3 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期限为2023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

  2023 年10年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9月26日、2023 年10月11日、2023 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要约收购的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035、037)。

  2023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期满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023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石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金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石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金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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