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30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5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锡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77,93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51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7,83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98%。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股份10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9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24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9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24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徐渊、周清

  (三)结论意见:

  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4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2.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投项目以及“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项目一期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49.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投项目及子公司项目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2.9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对预收的土地租金确认收入所致。

  5、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7.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2.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期计提的奖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6.27%,主要原因系租赁负债和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重分类到该科目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1.9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预收货款中包含的税费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8.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一期项目”新增项目贷款所致。

  10、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0.3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电站项目技术服务费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6.82%,主要原因系外币折算差异所致。

  (二)利润表

  1、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逾期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51.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8%,主要原因系随着安徽分公司深加工项目产能的快速释放及凤阳硅谷稳定的原片供应,超薄光伏玻璃产量和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随着安徽深加工产线的产量以及成品率不断提升,生产成本进一步下降,从而带动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45.8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赔偿收入增加所致。

  6、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3.6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9.2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总额、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69.8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1.47%,主要原因系随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陆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较少,以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9.0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12.5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幅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年初合并报表相关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4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张雪平先生、邹奇仕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