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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8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招商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为邓永辉先生和张燚先生。邓永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招商证券决定委派汤玮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邓永辉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剩余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汤玮女士和张燚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邓永辉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汤玮女士简历

  汤玮女士,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运筹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经参与执行包括德冠新材IPO、格林精密IPO、乐鑫科技IPO、海洋王IPO、海能达IPO、邦讯技术IPO、惠伦晶体IPO、海大集团可转债、坚朗五金非公开发行、海洋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五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管理经验。汤玮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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