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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严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严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萍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严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严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萍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奇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吴巍巍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须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的工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勤女士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书面报告。黄勤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勤女士辞任财务总监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勤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勤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朱宏大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资格审查并建议聘任吴巍巍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巍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吴巍巍先生简历

  吴巍巍,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会计学本科。2003年8月至2005年8月,任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永乐中学教师及教务(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5年9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准备升学考试;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任苏州天山水泥有限公司会计、会计主管;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任溧水天山水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12年2月至2016年7月任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宜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6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吴巍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巍巍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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