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张春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贵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胶州市上合能谷低效片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方案》,因胶州市城市建设规划需要,公司坐落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土地及建筑物被纳入搬迁范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对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土地及建筑物搬迁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总额为人民币73,449,757元。2023年5月17日,公司收到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支付的首笔补偿款2,203.50万元,占本次搬迁补偿款总额的30%(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29、2023-034、2023-041、2023-051),确认收益9,635,164.57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贵营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贵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春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贵营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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