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小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春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小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春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小菁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春香(签名)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30点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胜兰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以及《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监事会同意增加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泰州)有限公司和江苏健为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上述新增主体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点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董事长王春香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接入现场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戚玉柏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三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董事会同意增加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泰州)有限公司和江苏健为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上述新增主体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次审议事项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为世纪”)于 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康为世纪北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医学”)和江苏健为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为诊断”)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9.0278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98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75.78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8,645.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30.3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0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决定新增康为世纪北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为医学和健为诊断作为募投项目“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公司将增设康为世纪北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为医学和健为诊断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新增主体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康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泰州)有限公司
3、江苏健为诊断科技有限公司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审议事项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等相关事项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M@cwbio.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逐条进行回答。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3 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15:00-16:00举行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信息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逐条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春香博士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玉柏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郝超峰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认真、及时地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M@cwbio.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集体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逐条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23—86200880
邮箱:IRM@cwbio.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