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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2022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448.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222.3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939.46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审计收费总额3,440.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杨铭姝,合伙人,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拟项目合伙人信息

  俞德昌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杭州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于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陈小红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于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本次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其中,内控审计(含子公司)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财务审计(含子公司)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年审、关联方资金占用等)。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专业敬业,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提议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3年11月8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逸敏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传真号码:(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63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和批准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6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2023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生物质能源产量包括生物柴油161,264.93吨、工业级混合油38,124.36吨(扣除上半年度末工业级混合油进一步加工成生物柴油产量)。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辛醇主要系公司酯化工艺环保增塑剂的原料,大豆油主要系环氧大豆油 环保增塑剂的原料,非同一环保增塑剂品种。

  生物质能源指标除符合出口指标的生物柴油外,还包括增塑剂原料指标的生 物柴油以及其它指标的生物柴油副产等,因销售结构不同,故销售价格变动可比 性不强。

  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65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及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1,67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251,67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将于2023年11月01日完成注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逸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逸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逸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潇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62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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