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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惠平主持。

  经全体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马惠平女士已正式退休,向公司申请辞任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拟提名林美绚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监事候选人履历

  林美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经济师。2008年9月至2023年1月历任公司行政部门职员、副经理、经理、行政总监、工会主席等职务,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全资子公司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工会主席职务,并兼任政协第五届汕头市金平区委员、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妇联副主席。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6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李哲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李哲先生在中央财经大学所担任的职务发生调整,根据任职单位的要求,向公司申请辞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上述职务。李哲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确认任职期间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

  李哲先生在正式离任前,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

  李哲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8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监事马惠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马惠平女士已正式退休,向公司申请辞任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正式离任上述职务。马惠平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确认任职期间与公司及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

  马惠平女士在正式离任前,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责。公司监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监事的选举工作。

  马惠平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马惠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2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

  暨终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项概述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加大在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领域的资金投入与资源布局,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提请同意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调整如下:

  (一)提请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请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扣减尚待支付的该募投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2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402.12万元,尚待支付的该募投项目尾款人民币387.42万元,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014.70万元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人民币387.42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待相关支付工作完成后,提请同意公司办理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提请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变更为“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及“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1、“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3,016.13万元,均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截至2023年9月21日,“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803.90万元,尚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60.24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尚未划转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的公司专户结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4,080.19万元(含利息);另公司已划转实施主体湖南福瑞专户的募集资金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尚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580.05万元(含利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全额补足公司已划转原项目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及其利息净收入人民币383.95万元,具体方式为公司将自有资金人民币30,383.95万元(含利息)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后续投入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中。

  2、将“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变更为“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及“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其中“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5,900.63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459.28万元、“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2,004.86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4.86万元,项目投资金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之间的差额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临2023-073、临2023-074、临2023-075号公告,以及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临2023-080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一)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将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的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303,839,500.03元划转至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003020329200303852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即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以自有资金全额补足公司已划转原项目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及其利息净收入人民币383.95万元。

  (二)关于终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开设了账号为431712888013001272349的募集资金专户,且公司、湖南福瑞、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已于2021年11月19日签署了《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61号公告。

  鉴于“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已发生变更、且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全额补足公司已划转原项目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募集资金专户本金及其利息净收入,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与湖南福瑞、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关于<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方;

  甲方一: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合称“四方”

  2、主要条款;

  (1)因甲方二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发生变更,经四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协议予以终止,且甲方二在乙方处开立的账号为431712888013001272349的账户不再作为专户进行监管。

  (2)四方一致确认原协议在履行期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且任意一方均无需依据原协议向其他方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及丙方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已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前期划转至原项目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募集资金专户的本金及其利息净收入,相关款项已进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原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按照规定解除。

  本保荐人对本次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暨终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7,422,872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

  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生名下。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泽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泽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泽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泽娴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泽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泽娴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3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加快在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领域的资金投入和资源布局,积极发展新能源新型材料等未来核心业务板块,业务构成已调整并持续优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已完成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相匹配,提请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风股份”变更为“东峰集团”,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哲先生因在中央财经大学所担任的职务发生调整,根据任职单位的要求,向公司申请辞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拟提名刘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提名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刘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今,历任汕头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职务,现兼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 证券代码“601515”保持不变;

  ● 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加快在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领域的资金投入和资源布局,积极发展新能源新型材料等未来核心业务板块,业务构成已调整并持续优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已完成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相匹配,提请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风股份”变更为“东峰集团”,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二、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已完成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相匹配,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风股份”变更为“东峰集团”,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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