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7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缺席会议的董事0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延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7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缺席会议的监事0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远东传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于2019年9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93,7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制作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15,661,2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8,038,750.00元。计划投资“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3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和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事项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的要求,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关审议程序,且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东转债”赎回实施的
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远东转债”赎回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2. “远东转债”赎回日:2023年11月10日;
3. “远东转债”赎回价格:100.2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8%,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 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3年11月15日。
5.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3年11月17日。
6. “远东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6日是“远东转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远东转债”简称将变更为“Z远转债”,2023年11月6日收市后“远东转债”将停止交易)。
7. “远东转债”停止转股日:2023年11月10日。
8.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 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11月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远东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远东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远东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0.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11月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远东转债”,将按照100.2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远东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远东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远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赎回情况概述
(一) “远东转债”的基本情况
1.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89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9,370.00万元,期限6年。
2.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56号》文同意,公司89,3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3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远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75”。
3. 可转债转股期限、转股价格及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3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9月23日)止。“远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79元/股。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3日起由5.79元/股调整为5.54元/股。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13日起由5.54元/股调整为5.29元/股。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起由5.29元/股调整为5.21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远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14日起由5.21元/股调整为5.1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4. 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远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 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交易规则,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9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远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5.11元/股)的130%(即6.64元/股)的情形,“远东转债”已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 赎回实施安排
(一) 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远东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23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即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3年9月2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 年11月1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46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80%×46/365=0.23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3=100.23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 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远东转债”持有人。
(三) 赎回程序及时间、公告安排
1. 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远东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 “远东转债”自2023年11月7日起停止交易。
3. “远东转债”自2023年11月10日起停止转股。
4. 2023年11月10日为“远东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远东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远东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 2023年11月15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3年11月17日为赎回款到达“远东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远东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远东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 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方式:0374-5650017
三、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远东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远东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即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远东转债”的情形。
四、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远东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远东转债”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3-063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72.05%,主要原因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6.71%,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入增长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74.35%,主要原因为暂付款减少所致 ;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 100%,主要原因为购买的银行大额存单到期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8.06%,主要原因为新厂区工程转入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156.76%,主要原因为办理银行承兑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39.38%,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合同存在一定期限的账期;
8、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46.96%,主要原因为客户预付款减少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1.09%,主要原因为期初计提奖金在本期支付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45.6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暂收款增加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4.07%,主要原因为计提可转债利息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66.49%,主要原因为新增已背书银行承兑报告期尚未到期所致;
13、应付债券较期初减少37.3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部分可转债转股所致;
14、持有待售资产较年初增加100%,主要因为新增土地收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其他收益较同期增加 59.0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较同期减少124.01%,主要因为报告期票据贴现利息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938.7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较同期增加187579.23%,主要因为旧设备处置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77.49%,主要因为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54.57%,主要因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76.51%,主要因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延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延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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