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证券事务代表调整的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鸟消防”)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孙鑫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鑫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孙鑫磊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孙鑫磊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来雪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来雪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吕俊铎先生、来雪阳女士的通讯方式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
办公电话:010-62758875
传真:010-62767600
电子邮箱:IR@jbufa.com
三、备查文件
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简历
来雪阳女士,199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于2019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证券部任职。
截至目前,来雪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8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A座四层A41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无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青鸟消防证券部,邮编:100871(信封请注明“青鸟消防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
3、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俊铎
联系电话:010-62758875
传真:010-62767600
电子邮箱:zhengquan@jbufa.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0”,投票简称为“青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请打印或用正楷字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77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上述准则解释。公司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单项交易涉及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关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如下:
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增加3,981,187.3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增加3,896,245.31元,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增加75.33元,未分配利润调整增加44,239.16元,少数股东权益调整增加40,627.52元;
对2022年1-9月合并利润表项目的调整,所得税费用调整减少35971.62元,少数股东损益调整增加14046.01元。
对2022年第3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调整,所得税费用调整减少20373.36元,少数股东损益调整增加7699.55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前三季度经济平稳恢复,消防电子行业呈现总量进入平台期、结构性发展机会凸显的阶段,公司整体面临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持续发挥体系化和规模化的能力与优势,推行“规模、结构、质量”并重的战略经营方针,实现公司业绩平稳增长、稳中提质:
公司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4,45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49.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534.8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7%。公司第三季度经营业绩整体平稳运行,Q3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9,220.62万元,同比增长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99.84万元,同比增长2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32.66万元,同比增长18.97%。
1、分业务来看,前三季度通用消防报警业务整体平稳增长,其中:久远品牌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同比增长约30%;海外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加拿大Maple Armor品牌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应急照明与智能疏散业务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工业消防领域,前三季度工业产品发货同比快速增长,公司持续在工业消防“4+1”场景深耕布局,提高在电池设备、医药制造、储能电站、太阳能发电、综合管廊、公路隧道等细分领域的覆盖度和渗透率。储能消防领域,公司在已形成的六大整体解决方案基础上,完成多种型号的复合型探测器研发送检工作,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的储能消防产品线;公司前三季度储能消防项目累计发货金额约6,800万元,较去年同期继续保持超过100%的高速增长态势。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国家电投集团湖州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和平共储”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衢州极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芯车间项目、时代星云储能项目、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西区等项目的落地实施。
气体类“两翼”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进一步完善燃气具及配件市场的监管规定,将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气体检测监控系统及自动气体灭火业务均较去年同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智慧消防领域,公司在既有的“1+2+N”产品体系布局基础上,持续开拓智慧消防领域客户并推动项目落地,推进在物联网、云计算、AI等技术方面的持续研发升级,在FIOT2023中国消防物联网大会中,“青鸟HRP高可靠性专用无线网络技术”荣获2023中国消防物联网大会“消防物联网创新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青鸟消防云”当前上线的单位家数超2.8万,上线点位超过278万个。
2、公司落实采研联动、产能协同、降本增效等多项举措,2023年1-9月实现整体毛利率38.47%,在复杂多变的竞争环境下实现毛利率水平的稳中有升。
为继续扩大并巩固公司在消防电子领域全方位的领先优势,结合公司的业务赛道与战略布局,在不断丰富完善现有国内外产品线及核心部件迭代升级的同时,加大产品研发、技术布局、市场开拓、品牌建设、新业务团队组建的投入力度,2023年1-9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分别为43,304.84万元、17,998.07万元、19,422.5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68%、6.11%、19.50%;与此同时,公司通过智慧管理促进高效运营,持续推进结构优化与人效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对应收类款项的催收与监控力度,2023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正向增长37.18%,回款情况显著提升;四季度公司亦将持续关注客户的信用情况变化,及时、主动、积极地调整欠款催收策略。
4、研发进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迭代升级“朱鹮”芯片的工业级应用,进一步提升核心部件的通讯、计算能力。公司持续完善、迭代升级公司的境内外产品体系:(1)加拿大Maple Armor一代感烟探测器已取得符合第七版UL268标准认证证书,新一代UL控制器已取得3C证书;(2)工业消防产品线持续升级,第二代感温线缆已送检,产品进一步提升了温度场探测精度及工业场所高脉冲抗电磁辐射能力;储能领域的三复合/六复合探测器正在送检过程中;(3)燃气安全领域,公司的产品研发取得重要进展,适用于二总线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探测器均完成送检;(4)报告期内,公司新建的河北省建筑消防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式入选2023年新建10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积累与创新,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在产品研发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不断增强。
5、品牌建设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内第一款消防报警专用芯片朱鹮芯片在第三届国家灾害治理与风险保障论坛中荣获“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创新应用奖二等奖”。在CFIC2023中国消防安全产业大会暨第十六届消防行业品牌盛会中,青鸟消防荣获“消防十大报警品牌”(连续十五年获此殊荣)、“消防十大疏散品牌”以及“工业消防领域领军品牌”三大奖项;子公司方面:四川久远荣获“消防十大报警品牌”,正天齐荣获“消防十大自动灭火品牌”,左向荣膺“消防十大民族企业”,中科知创荣获“消防十大智能疏散品牌”。
公司将在前三季度形成的业绩基础上,继续稳固以“通用消防报警+应急疏散”的传统业务基本盘,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和产品质量,深化推进以工业、燃气安全、海外、高端品牌为代表的业务架构建设,继续向未来3-5年实现“百亿+”的收入规模目标持续发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蔡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俊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立先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蔡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俊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立先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蔡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俊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立先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78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年度公司权益分派事项,公司股本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7,531,338.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自2022年11月4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止,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行权2,725,425.00份,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行权867,870.00份,共增加股数3,593,295.00股。
2、2022年度权益分派相关情况
2023年5月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565,536,1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69,660,831.2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共计转增股本169,660,831股。
(二)验资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010117 号《验资报告》:自2022年11月4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55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3,593,295.00股行权款合计人民币31,078,421.94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零柒万捌仟肆佰贰拾壹元玖角肆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593,295.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玖万叁仟贰佰玖拾伍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7,485,126.94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肆拾捌万伍仟壹佰贰拾陆元玖角肆分),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止2023年10月11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69,660,831.00股。
截至2023年10月1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37,531,338.00元,股本737,531,338.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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