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线上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10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0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舒巧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10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10月1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06)。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10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夏俊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夏俊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夏俊清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夏俊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夏俊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夏俊清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 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舒巧女士(简历附后)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舒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舒巧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财务总监简历
舒巧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浙江迅实科技有限公司、麦格纳智能照明(嘉兴)有限公司、浙江朝聚和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库贴汽车塑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安柯威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大有电子(宁波)有限公司。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0年10月至2018年10月,担任宁波库贴汽车塑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安柯威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浙江朝聚和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担任麦格纳智能照明(嘉兴)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担任浙江迅实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岗位;2023年7月,担任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
舒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舒巧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舒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10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1)经统计,公司 2023 年三季度产生的汇兑损失为 262.16 万元,上年同期产生的汇兑收益为 2,457.77万元。(2)2023年三季度,公司各业务板块合计服务箱量为7.12万 TEU,同比增长38.52%,环比二季度增长8.7%,其中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箱量为 3.88万 TEU、仓储堆存服务箱量为1.71 万 TEU、道路运输服务箱量为1.53万TEU。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系增值税加计抵减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所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本期指2023年1月1日-9月30日,上期指2022年1月1日-9月30日。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8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等相关公告。
2.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圣旺泰(乌海)化工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圣旺泰(乌海)化工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3.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4.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7.82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5.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9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6.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葛雪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俊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俊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俊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俊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