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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位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因业务发展需要购置或租借综合算力服务器,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开展固定资产借款业务,借款本金为60,0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对于该笔贷款业务,公司拟为世纪珑腾与上海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1,111.11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华路629号8幢2层213室

  4、法定代表人:李佳

  5、成立日期:2021年7月13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的关系:世纪珑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63.00%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世纪珑腾63.00%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27.00%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10.00%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845,282,709.31元,负债总额为385,511,860.72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459,770,848.59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2,477.05元,利润总额为-36,179,758.07元,净利润为-33,940,114.7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2,538,391,087.00元,负债总额为1,092,615,456.45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445,775,630.55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520,743.56元,利润总额为-54,482,924.00元,净利润为-47,614,941.0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世纪珑腾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

  3、借款本金:60,000.00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1年;

  5、利息支付方式: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公历20日,付息日为结息日的次日;

  6、其他增信措施:借款人与其客户签署的算力综合服务合同项下的回款账户开立在上海银行,并进行资金监管,不得变更,合同项下回款应优先归还上海银行贷款。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借款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0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5、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情况:其他股东方未就该笔债务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6、其他股东方提供反担保情况:持有世纪珑腾27%股权的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持有世纪珑腾10%股权的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

  7、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情况:因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世纪珑腾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世纪珑腾业务发展的硬件需求。虽然世纪珑腾未提供反担保,但因世纪珑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世纪珑腾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反担保(其中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更好地保障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27,340.48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99,551.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5%。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1,683.20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1,110.1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6,758.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7%。本次担保发生后,对外担保总余额将为659,551.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6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三代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306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公司及境外控股子公司 Actoz Soft Co., Ltd.因业务发展需要,与 ChuanQi IP Co., Ltd.(系Wemade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签订《MIR2 & 3 GAMES LICENSE AGREEMENT》(中文名称:《传奇2和传奇3游戏合作协议》),合作费金额为1,000亿韩元/年,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传奇2和传奇3游戏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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