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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已作为临时报告披露的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优化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贤丰控股”)的产业布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基金”)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丰盈基金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万元,后续将继续向合格投资者以同等条件进行募集,基金的认缴及实缴总规模根据募集情况最终确定。

  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签署本次对外投资相关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基金登记备案文件、工商登记备案文件。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丰盈基金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10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铁滔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2516(仅限办公用途)(JM)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丰盈基金经审计总资产为3,582.75万元,净资产为3,485.19万元,营业收入为613.07万元,净利润为385.96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丰盈基金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730.70万元,净资产为3,712.57万元,营业收入为311.09万元,净利润为227.38万元。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丰盈基金已于2017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105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丰盈基金由公司持有49%股权,由连上创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股权,由珠海连上信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9%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丰盈基金股东会决议已免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丁晨、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扬羽的董事职务,尚未完成工商备案登记,各方不存在实质关系;丰盈基金系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方,除此之外,丰盈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投资标的相关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远景聚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为准,简称“基金”)

  组织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贤丰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3,000万元,丰盈基金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万元;后续将以同等条件继续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基金的认缴及实缴总规模根据募集情况最终确定。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合伙期限:暂定为7年,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经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可将退出期延长2年。

  缴付出资:全体合伙人应自收到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出资缴付通知上列明的金额、方式缴付出资。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投资策略:基金将重点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经济发展形势的行业中具有创新、创造、创业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及较强成长性的企业;拟投资的领域涵盖多个新兴领域和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

  2.会计核算方式

  基金采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

  3.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基金并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4.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

  1)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金由丰盈基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

  2)投资决策委员会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构成,其中,由公司委派2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1名。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制,决议事项原则上需经2名以上(含)委员投票同意后方可通过。

  (2)基金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基金投资期内,普通合伙人按基金总实缴出资额2%/年收取管理费;基金退出期内,普通合伙人按基金总实缴出资总额1.5%/年收取管理费;退出期届满后的有限合伙存续期间内,普通合伙人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在投资期内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年,超过部分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支付给普通合伙人。

  5.资金托管

  基金将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托管服务。

  6.收益分配机制

  基金的项目投资分配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

  (1)首先,在所有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所有有限合伙人分得与其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投资收益;

  (2)如有剩余,在所有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所有有限合伙人分得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所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n×5%;其中n=该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到位之日(不含)至该合伙人合计获得与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投资收益当日的总天数(含)/365,n≤5;

  (3)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分得与其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投资收益;

  (4)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分得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所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为: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n×5%;其中n=普通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到位之日(不含)至普通合伙人合计获得与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投资收益当日的总天数(含)/365,n≤5;

  (5)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的20%支付予普通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剩余部分的80%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四、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或说明

  1.  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同业竞争等情况或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如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是为了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结构,在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寻求新的发展机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发展战略,

  2.  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潜在风险及对策

  基金将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股权类基金,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国内外市场竞争形势等因素均有可能影响投资业务运作和投资业绩,从而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督促普通合伙人对基金进行专业化运作和管理,并将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控制和化解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所需发生的,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含本次交易)为500万元,具体为:

  经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人丰盈基金进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七、 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的结构,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八、 报备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 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 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广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 编制和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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