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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要求,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收到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2. 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小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小容

  3、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一)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二)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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