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46,533,545.2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分别详见公司前期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6,460.69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8,560,005.97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533,545.28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87,708.45 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高能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山东台儿庄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高能正极材料项目,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二)关于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
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公司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刘炳生、蔡显威、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聚之源”)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对青海聚之源进行投资。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终止该投资项目。
鉴于青海聚之源未根据《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并未无息退回公司已支付的订金共计人民币71,602,222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欠款的督促与沟通情况,公司启动对刘炳生、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程序。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赵晓萌、邓燕、陈令国、赵程、万福信、赵凤芹,独立董事周世勇、金永成、李健九位董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由李桂臣、张明春、朱涛三位监事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邓燕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陈令国先生、赵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庞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倪雯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的发展,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安徽丰元拟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安徽丰元原股东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金通”)与新投资者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安庆皖江出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对安徽丰元进行增资,丰元锂能及安徽金通均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公司与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公司将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义务。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安徽丰元注册资本将由86,400.00万元增加至99,950.14万元,丰元锂能持有安徽丰元的股权比例将由82.64%变更为71.44%,安徽丰元仍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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