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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的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等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增长110.68%,主要是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处置子公司股权款所致。

  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373.08%,主要是本期增加套期保值金融工具投入所致。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余额比年初减少62.95%,主要是本期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到期终止确认所致。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减少34.09%,主要是本期收回货款所致。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余额比年初增长55.32%,主要是预付供应链采购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比年初减少89.97%,主要是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处置子公司股权款及西安天楠偿还应付华融款进而终止确认相应应收款项所致。

  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比年初增长34.67%,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存货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90.84%,主要是待抵扣认证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比年初增长,主要是诸城项目开展资产重组并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减少38.14%,主要是诸城项目开展资产重组将在建工程转让出资所致。

  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比年初增长474.59%,主要是期货公允价值损失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比年初减少48.25%,主要是本期票据贴现到期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同时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比年初减少31.49%,主要是本期支付采购及工程款所致。

  报告期内,预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增长43.95%,主要是本期预收商铺租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合同负债余额比年初增长93.00%,主要是本期预收供应链业务合同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比年初减少37.65%,主要是本期支付工资及补偿金所致。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余额比年初减少63.53%,主要是本期未缴税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比年初减少51.39%,主要是本期偿还应付华融款以及西安天楠偿还应付华融款进而终止确认公司相应负债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余额比年初减少74.07%,主要是本期票据背书转让到期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同时减少相应负债所致。

  报告期内,递延收益余额比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诸城项目退回政府补助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47.44%,主要是本期供应链业务主要按净额法确认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减少48.97%,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63.28%,主要是服装业务营销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无新增研发费用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2,058.21%,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07.00%,主要是本期套期保值确认亏损所致。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去年同期减少73.59%,主要是本期处置商铺转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4,925.56%,主要是收回应收款项冲回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存货销售后转回计提的坏账损失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79.34%,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70.82%,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4,157.28%,主要是计提华融违约金所致。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16.47%,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08.57%,主要是本期加强催款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263.02%,主要是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处置子公司股权款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495.78%,主要是本期偿还应付华融本金所致。

  备注:以上“报告期”、“本期”指2023年1-9月。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3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0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3.86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3年1-9月,公司将拥有的淄博商铺按照市场价格对外出售,交易总金额为3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出售款,相关商铺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2023年1-9月,公司已对外出租9家已购置的商铺(包括滨州、合肥、阜阳、临沂、漯河、青岛、曲阜、荣成和淄博张店),共确认收入349.71万元。

  2、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事项

  2022年5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79号],因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与被告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置业”)、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松旅”)、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辉创世”)、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张劲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中院裁定冻结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劲名下价值人民币491,646,559.44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679号]。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仁华置业、嘉兴松旅、康辉创世及雪松实业与中国华融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2023年4月27日,雪松实业通过第三方向中国华融支付了重组宽限补偿金2,421.60万元。截至2023年4月27日,雪松实业已代西安天楠偿还西安天楠欠付的债务本息合计22,121.60万元,其中本金19,200.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2,921.60万元;2023年4月27日,公司向中国华融支付了所欠债务本金11,000万元。

  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公司已撤回对(2022)粤01民初679号案件的上诉申请。公司已收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79号之二],广州中院认为中国华融提出的解封雪松发展被冻结的资产及账户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中院已解除对雪松发展、嘉兴松旅5个银行账户的冻结,并已解除对康辉创世、仁华置业抵押不动产的查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7月23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4月29和2023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2023-032)、《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和《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2年5月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雪松发展”变更为“*ST雪发”。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6,801,782.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3,309,461.76元,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5,334,574.83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8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因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组织落实回复中。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苏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振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振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苏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振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振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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