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规模适度,属于利用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满足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融资条件与偿债能力;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皓元”)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香港皓元的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建募投项目“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13日,授予价格为32.0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0.00万股。其中,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00万股,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3.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00万股。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0,217,339股增至150,387,33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8.19元/股调整为55.58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1.7817万股调整为142.494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73.7817万股调整为103.2944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28.00万股调整为39.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保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元。
公司负责人:郑保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保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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