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2年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其他治理制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次《公司章程》和部分其他治理制度的修订,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章程》《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卫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0月21日及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3.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相关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6、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韩爽
8、联系电话:021-39288106;邮箱:ir@deppon.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伟先生、陈岩磊先生、单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0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0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0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4.0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0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2)。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并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过去二十多年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其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主要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服务的上市公司行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弘先生自2000年加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林弘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嘉磊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陈嘉磊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慧女士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朱慧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20万元(含税金额人民币445.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330万元(含税金额人民币349.8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含税金额人民币95.4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也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2023年4月1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伟先生、陈岩磊先生、单甦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额度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不含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9,936.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公司向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租入、租出资产,若租赁合同为2023年新签,预计金额按整个租赁期内合同总金额(不含税)进行统计并审议,实际发生额按2023年当年不含税交易额统计,故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一定差异;
②上表数据已经四舍五入。
二、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集团”)
公司英文名:JD.com, Inc.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6日
董事会主席:刘强东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主营业务:京东集团定位于“以供应链为基础的技术与服务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自营零售业务、电商平台业务、营销服务、物流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京东集团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稳健,以往支付能力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商品采购、运输服务、场地租赁等正常经营性往来。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和优势,促进双方业务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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