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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助于公司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唐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石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石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唐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石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石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杏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 (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3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科股份”)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7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5.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天健验〔2020〕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金额18,834.00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预计2025年8月建成达产。除此之外,其他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建设期均不变。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18,834.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的募集资金9,215.00 万元及其利息、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超募资金 3,200.00 万元,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

  (二期)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有关部门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7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5.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天健验〔2020〕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18,834.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的募集资金9,215.00 万元及其利息、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超募资金 3,200.00 万元,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述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投入使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10月27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投入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及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主要在设备采购方面,使用自有物料制作、自有资金采购或者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手段,节约了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公司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内容需要的工艺调整导致部分软硬件采购需求减少,同时,公司通过提高现有研发设备的利用效率、使用已有模具、委外测试或设计等其他多种节约方式,减少了部分软硬件采购。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行业、下游市场发生一定变化,公司部分建设内容(如专业无人机智控系统项目、用于生产过程的AI视觉技术研发等)的投入产出与预期目标发生变化,公司对相关项目投入较为谨慎,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减少。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结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共计人民币2,057.25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对资金的需求。该项目预计建筑工程及其相关的其他费用需投入金额2,429.70万元,拟投入节余募集资金2,057.25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一)存放于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步科”)开户银行的节余募集资金为公司已通过增资方式投入成都步科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

  (二)余下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90.68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将通过向成都步科增资的方式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成都步科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节余募集资金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将在转入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后办理销户手续。

  五、本次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为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及提高公司品牌和形象,并充分利用成都地区丰富的技术人才储备优势,公司拟在成都市郫都区新建建筑面积约3,2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用于研发及营销,预计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需投入资金2,429.70万元,预计完工时间为2026年。

  目前成都步科的办公场所主要为租赁物业,场地较小,已在成都步科自有土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并拟于2023年12月完工的新办公楼场地面积约1,084.80平方米,但仍无法满足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对办公场地的需求,因此,公司需新建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为成都步科持续人才引进预留充足的办公空间。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助于公司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实施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成都步科成立于2019年2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24MA65R6QF4D,法定代表人为唐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要办公地点为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郫温路266号创客公园一期2号楼,主要从事工控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成都步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2022年及2023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末/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成都步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90.68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对成都步科增资,其中,人民币1,9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该次增资完成后,成都步科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9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助于公司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助于公司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决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科股份”)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7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5.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天健验〔2020〕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18,834.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的募集资金9,215.00 万元及其利息、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超募资金 3,200.00 万元,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三、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确认具体支付方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及经办部门提供的付款方式信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同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逐笔登记相应付款信息形成明细表;

  4、保荐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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