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9日、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龚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长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长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龚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长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长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龚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长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长勇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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