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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新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对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53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控股股东增持计划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通知,华发集团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包括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1,588万股(含本数),最高不超过3,175万股(含本数),增持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本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华发集团于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增持公司2,121.10万股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4.提供担保

  公司就珠海铧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国商贸”)向“渤海信托·2023润商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5.01亿元,上述融资总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公司就铧国商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航信托-天启22A026号工商企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融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各期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公司为深圳铧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铧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芜湖铧信泽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铧信泽宸”)偿还110,0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为珠海华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铧信泽宸的其他约定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已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65,300,268.0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云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房地产》要求,公司现将2023年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销售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实现销售金额1,035.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99%;销售面积325.9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29.02%。

  二、新增土地项目情况

  2023年1-9月,公司新增土地项目如下:

  1.深圳市宝安区冰雪文旅城项目: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空港片区、国际会展中心以北。土地出让面积为436,809.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游乐设施、居住、公园、道路用地,容积率3.86。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2.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43亩地块:地块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3组,龙灯山社区10组、11组、12组。土地出让面积为28,753.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50。公司拥有该项目34%权益。

  3.杭州市萧山区桥南单元XSCQ1101-R21-30地块:地块南临鸿达路,东临耕文路,北至规划通文路,西至规划宁北三路。土地出让面积为44,541.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50。公司拥有该项目20.63%权益。

  4.杭州市上城区四堡七堡单元JG1401-25地块:地块东至规划观潮路、绿化,南至四堡七堡单元JG1401-27地块,西至规划云峰路,北至规划新宁路。土地出让面积为24,14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90。公司拥有该项目16.83%权益。

  5.上海市青浦区龙联路北侧07-02号地块:地块东至蟠东路、南至龙联路、西至蟠文路、北至天山西路。土地出让面积为24,805.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00。公司拥有该项目40.8%权益。

  6.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66亩地块:地块位于岳麓区洋湖片区,东临翠荷路、北临洋湖大道、南临连山路、西临洋湖再生水厂。土地出让面积为43,972.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00。公司拥有该项目49%权益。

  7.长沙市开福区精英路35亩地块:地块位于开福区精英路以东,工商巷以南,东风二村以西,福乐巷以北。土地出让面积为23,11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3.00。公司拥有该项目51%权益。

  8.南京市江宁区利源路G16地块:地块位于利源路以西、秦淮路以南。土地出让面积为31,105.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1.00<容积率≤2.10。公司拥有该项目12.3%权益。

  9.苏州市姑苏区沧浪新城地块:地块位于姑苏区宝带西路南、福运路路西。土地出让面积为40,707.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容积率≥1.6且≤2。公司拥有该项目51%权益。

  10.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143地块:地块位于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土地出让面积为95,337.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40。公司拥有该项目51%权益。

  11.珠海市联安村项目:地块位于香洲区粤海东路以北、莲花路以东、联安路以南。土地出让面积为44,832.26平方米,容积率5.50,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公司拥有该项100%权益。

  12.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29亩地块:地块位于锦江区柳江街道包江桥村,土地出让面积为19,631.6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商业用地,商业占比10%,住宅容积率4.42,商业容积率0.49。公司拥有该项目33%权益。

  13.西安市莲湖区利君地块:地块位于莲湖区汉城南路以东,丰镐西路以北,土地出让面积为87,20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2.8。公司拥有该项目24.1%权益。

  14.上海市松江洞泾镇地块:地块位于松江区洞泾镇,土地出让面积为130,113.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1。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15.南京市江宁路学院地块:地块位于江宁高新区竹山路以东、横二路以北地块,土地出让面积62,024.6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10。公司拥有该项目24.99%权益。

  16.杭州滨江区省属单元地块:地块东至江尚景苑,南至滨盛路,西至儿康路,北至国慷街,土地出让面积21,02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50。公司拥有该项目20.91%权益。

  三、房地产开发情况

  2023年1-9月,新开工面积218.1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94.53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在建面积1,241.17万平方米。

  四、出租物业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59.21万平方米;2023年1-9月,公司的租金收入合计为38,626.16万元。

  以上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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