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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陈曙辉博士将于2024年4月10日,即其加入公司20年纪念日起退休,届时将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负责人的职务。陈曙辉博士在离任后将继续作为公司顾问,为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提供咨询和指导。

  陈曙辉博士作为药物化学领域资深专家,自2004年4月10日加入公司以来,始终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全体管理层及员工对陈曙辉博士表示衷心感谢,并祝福他退休后生活更快乐,精彩和幸福。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3-06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回购注销H股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的议案》(所通过的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材料(更新)》及公告编号为临2023-038的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受托人据此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购买了公司15,467,500股H股股票(以下简称“已购入H股奖励股票”)作为奖励股票的来源,但已购入H股奖励股票尚未向任何激励对象授予。

  由于公司业绩增长不及预期,公司管理层主动向董事会提议终止《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并回购注销15,467,500股H股股份。考虑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23-065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回购注销H股股份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并拟回购注销15,467,500股H股股份,注销股份数量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的0.52%,注销完成后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467,500元。公司将根据相关境内外法律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适用),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进行已购入H股奖励股票的股份转让、购回、其他相关处理事宜及回购注销H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或步骤,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终止和H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Ge Li(李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释义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为全球生物医药行业提供一体化、端到端的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在亚洲、欧洲、北美等地均设有运营基地。公司通过独特的“CRDMO”和“CTDMO”业务模式,不断降低研发门槛,助力客户提升研发效率,为患者带来更多突破性的治疗方案,服务范围涵盖化学药研发和生产、生物学研究、临床前测试和临床试验研发、细胞及基因疗法研发、测试和生产等领域。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41,148名员工,其中12,877名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1,400名获得博士或同等学位。按照职能及地区划分明细如下:

  

  公司将继续通过招聘、培训、晋升、激励等方式留任优秀人才,以维持公司高水准的服务、行业领先的专业地位,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分析附注:营业收入

  公司通过全球32个营运基地和分支机构,为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新增客户超过900家,过去十二个月服务的活跃客户超过6,000家,全球各地的客户对公司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来自美国客户收入人民币194.0亿元,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后同比增长36%;来自欧洲客户收入人民币32.8亿元,同比增长10%;来自中国客户收入人民币52.4亿元,同比增长5%;来自其他地区客户收入人民币16.2亿元,同比增长10%。公司拥有庞大且不断扩大的客户群,客户粘性极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近99%的收入来自原有客户,达人民币291.2亿元,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后同比增长26%;来自新增客户收入人民币4.3亿元,新增客户不但为公司带来额外的收入,也为公司不断追随新技术、新分子提供了更广阔的机会。公司持续实施“长尾”战略并不断提高大药企渗透率。2023年前三季度,来自于全球前20大制药企业收入持续保持高速增长达到人民币118.2亿元,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后同比强劲增长43%,来自于全球其他客户收入同比增长16%,达到人民币177.2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使用公司多个业务部门服务的客户贡献收入人民币272.7亿元,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后同比增长28%,占公司收入比例进一步上升,达到9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单项之和与合计不等为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54,132.61万元,同比增长4.0%;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950,989.68万元,同比增长4.0%,其中:

  (1)化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212.4亿元,同比增长2.0%,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化学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强劲增长31.0%。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毛利率为45.7%,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汇率影响,同时业务效率持续提升。药物发现(“R”,Research)业务为下游持续引流。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里为客户成功合成并交付超过42万个新化合物,同比增长11%,成为公司下游业务部门重要的“流量入口”。公司通过贯彻“跟随客户”和“跟随分子”的战略,与全球客户建立了值得信赖的合作关系,为公司CRDMO业务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坚持长尾战略,长尾客户对公司小分子和新分子种类相关的药物发现服务需求持续增长,新增客户同比增加12%。工艺研发和生产(“D”和“M”,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业务强劲增长。2023年前三季度,D&M收入人民币156.3亿元,同比增长1.4%,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D&M收入同比强劲增长48.2%。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新增926个分子,目前D&M分子管线总数首次超过3,000个达到3,014个分子,包括58个商业化项目,61个临床III期项目,316个临床II期项目,以及2,579个临床前和临床I期项目。其中,2023年前三季度商业化和临床III期项目合计新增12个。TIDES业务(主要为寡核苷酸和多肽)继续放量。2023年前三季度,TIDES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0.7亿元,同比强劲增长38.1%。公司预计第四季度TIDES业务收入将大幅增长,全年将超过60%。截至2023年9月末,TIDES业务在手订单同比加速增长245%。2023年前三季度,TIDES D&M服务客户数量达到127个,同比提升31%,服务分子数量达到230个,同比提升48%。公司启动了常州和泰兴基地产能扩建工程。新产能预计将于2023年12月投入使用,多肽固相合成反应釜体积将由原计划的20,000L增加至32,000L。

  (2)测试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48.5亿元,同比增长16.2%。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毛利率为38.6%,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汇率影响,同时业务效率持续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实验室分析及测试服务收入人民币35.4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6.9%,以符合全球最高监管标准的服务质量,继续保持亚太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启东和苏州新设施内已展开针对全球市场的新项目。公司新分子能力持续发力,核酸类、偶联类、mRNA类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新型疫苗类能力不断完善。2023年前三季度,临床CRO及SMO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3.2亿元,同比增长15.9%。其中,SMO业务收入同比强劲增长31.0%,保持中国行业领先地位。2023年前三季度,SMO助力客户35个新药产品获批上市。2023年前三季度,临床CRO业务助力客户获得13项临床试验批件,并申报递交5项上市申请。

  (3)生物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8.9亿元,同比增长6.5%。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毛利率为42.8%,受汇率影响,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公司拥有世界最大的发现生物学赋能平台之一,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约3,000位经验丰富的科学家(分布于中、美、德三地9个园区),能力涵括新药发现的各个阶段以及所有主要疾病领域。公司着力建设新分子种类相关的生物学能力,核酸类新分子平台服务客户数及项目数持续增加,已累计为超过130家客户提供服务,自2021年以来已成功交付超过800个项目。2023年前三季度,生物学业务板块新分子种类相关收入同比强劲增长35%,贡献生物学业务收入的25.9%。公司生物学早期发现综合筛选平台集成了HTS/DEL/ASMS/FBDD/CADD等多技术和多维度数据库分析能力,为客户提供广泛且具有深度的服务。2023年第三季度,落成苏州园区高通量自动化蛋白生产线,并推出全新服务DELvision(蛋白质-DEL信息库),连接小分子化学空间和蛋白质组,通过高质量实验信息的持续积累,赋能客户更高效解析蛋白质-小分子相互作用。作为公司下游业务的重要“流量入口”,在2023年前三季度为公司持续贡献超过20%的新客户。

  (4)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0.3亿元,同比增长11.6%。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毛利率为-6.1%,受汇率影响,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公司持续加强细胞及基因疗法CTDMO服务平台建设,为总计68个项目提供工艺开发、检测与生产服务,包括7个临床III期项目(其中2个项目处于上市申请审核阶段,2个项目处于上市申请准备阶段),9个临床II期项目,以及52个临床前和临床I期项目。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已助力客户完成一个将成为世界首个创新肿瘤淋巴细胞疗法(TIL)项目的FDA上市许可申请(BLA),并且美国费城设施顺利通过FDA药品上市批准前检查(PLI)。公司已助力客户完成一个CAR-T细胞治疗的慢病毒载体(LVV)项目的BLA,成为中国首家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CFDI)LVV注册现场核查的CGT CDMO,预计客户产品将在2023年第四季度迎来获批。另外,公司完成一项生产重磅商业化CAR-T产品的技术转让,正在进行工艺验证,预计将在2024年上半年申报FDA。2023年6月,公司与一家大客户签订一项商业化CAR-T产品的LVV生产订单,预计将在2024年上半年开始生产。

  (5)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实现收入人民币4.9亿元,同比下降26.9%。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毛利率为31.6%,同比提升3.5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有利的项目组合。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为客户研发的两款新药已获批上市,一款为口服抗病毒创新药,一款为治疗肿瘤的药物。目前另有两款药物处于上市申请阶段。公司持续获得已上市的两款新药销售收入分成。随着越来越多客户的药品上市,预计未来十年销售收入分成将达到超过50%的复合增速。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为客户完成15个项目的IND申报工作,同时获得19个临床试验批件(CTA)。目前,公司已累计为客户完成187个项目的IND申报工作,并获得163个项目的CTA,其中2个项目已获批上市,2个项目处于上市申请阶段,以及5个临床III期项目,29个临床II期项目和70个临床I期项目,覆盖多个疾病领域。公司正在为客户开展17个新分子种类项目,覆盖多肽/多肽偶联药物(PDC)、蛋白降解剂和寡核苷酸。其中2个项目已进入临床阶段,部分项目已递交IND申请,另有多个项目预计将于今年陆续递交IND申请。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收入将全部来自于非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公司预计单季度非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收入将首次突破人民币100亿元,其中WuXi Chemistry D&M业务将保持强劲增长,并在前三季度基础上加速增长。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增长预计将达到29-34%。公司2023年收入在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后预计将增长25-26%,整体收入将首次突破人民币400亿元。由于第四季度早期药物研发阶段需求不及预期,部分相关实验室业务收入预计将低于最初预期,因此,公司调整2023年收入增长区间,从同比增长5-7%,调整至同比增长2-3%;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后,从同比增长29-32%,调整至同比增长25-26%。

  得益于汇率贡献和业务经营效率的不断提升,公司上调2023年全年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毛利率约0.5个百分点,至41.7-42.1%;同时,随着经营效率和规模效益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母净利润将首次突破人民币百亿元。得益于公司独特的CRDMO和CTDMO业务模式,以及不断提升的资产利用率和经营效率,公司上调2023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自由现金流,预计为人民币45-50亿元,将达到去年同期的17倍以上。

  上述提及的2023年全年经营业绩展望以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情况为基础预测,并以全球医药行业发展平稳、国际贸易环境和主要运营所在地国家监管环境稳定等为前提基础,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全年经营业绩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Ge Li(李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瑾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Ge Li(李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Ge Li(李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瑾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综合财务状况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综合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五)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母公司持有者之应占溢利: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3-06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及2023年10月29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经全体董事一致认可,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于2023年10月30日按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主持。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回购注销H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并回购注销15,467,500股H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相应注册资本。

  为保证上述终止《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顺利实施,同意进一步授权被授权人全权办理终止《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回购注销H股股份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Ge Li(李革)、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杨青)、Minzhang Chen(陈民章)、张朝晖作为《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奖励对象已回避表决。于董事会讨论中,前述董事均对本议案内容表示赞成。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3-06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于同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023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回购注销H股股份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并拟回购注销15,467,500股H股股份,注销完成后相应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467,500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及回购注销H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根据上述议案,本公司拟根据相关境内外法律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5,467,500股H股,注销股份数量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股本总数的0.52%。前述注销完成后,以本公司本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前述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68,655,731元减少为人民币2,953,188,231元,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由2,968,655,731股减少为2,953,188,231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中路288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10月3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远舟

  4、联系电话:021-20663091

  5、传真号码:021-50463093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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