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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通过前三个季度的努力,公司实施的多元化发展战略初步取得成效。

  在MIM精密零部件方向,公司拓展了折叠屏手机铰链零部件业务,相关项目从第二季度末开始形成销售收入。通过相关项目,公司在铰链零部件方面的研发及技术实力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在行业内也形成了较好的口碑,有利于公司后续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而公司湖南长沙MIM生产基地的建设也已经进入竣工验收阶段,预计年底将投入生产。投产后,公司的MIM产能将得到有效扩充,为公司争取更多优质客户及拓展下游应用领域提供条件。

  在非MIM精密零部件方向,公司在第三季度也新增了产能,为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了充分的保障。虽然公司相关新项目的推进及收入转化略有延迟,但随着新项目的需求从第三季度末开始逐步释放,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望随之进一步改善与提升。

  公司的经营情况反映到财务表现上,则具体如下:

  1、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90.97万元,同比上升2.86%,其中,MIM精密零部件业务收入为22,799.67万元,同比下降10.38%,非MIM精密零部件业务收入为12,437.44万元,同比上升28.67%。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965.39万元,同比增长16.75%,环比增长14.71%。

  2、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0.83万元,同比下降65.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62.43万元,同比下降64.26%。主要系:

  (1)客户需求波动,加之重点投入的新项目或正处于量产爬坡期,或需求转化略有延迟,其盈利能力尚未充分释放,导致公司前三季度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但从整体趋势来看,公司毛利率水平正在稳步提升,第三季度毛利率为38.31%,较第二季度增长4.68%,较第一季度增长8.33%;

  (2)因股权激励的实施,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的费用增加。公司前三季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929.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93.8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2.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74.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23%;

  (3)为持续稳定发展蓄力,研发费用增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03.31万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增长1,343.46万元;

  (4)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前三季度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529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出现一定波动,但整体上仍处于稳中向好的趋势。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以2023年5月23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对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进行重述调整,由0.6元/股调整为0.43元/股,对上年(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重述调整,由0.26元/股调整为0.19元/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调整情况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208,293.14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33,679,478.77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的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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