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鸿达 公告编号:临2023-061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认真核查,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鸿达 公告编号:临2023-06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经营实体之一,乌海化工的PVC、烧碱 及电石生产装置停产检修已超过2个月,因设备检修等工作尚未完成,而且近期乌海化工被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累计预计将超过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12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是否顺利完成破产重整尚具不确定性,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已深切认识到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安排乌海化工的设备检维修工作,乌海化工破产重整管理人已进驻企业,公司积极推进乌海化工的破产重整工作,积极配合管理人及政府组织安排复工复产工作,尽早消除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鸿达 公告编号:临2023-060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临2023-062)。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总计4,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区支行申请将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总计4,000万元展期一年。
鉴于上述约定贷款期限即将到期,根据流动资金需求和银行贷款转贷需要,以及更好的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因此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区支行申请将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总计2,600万元展期一年。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