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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公司子公司4,5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500万元,无担保费用。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事项概述及进展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25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子公司累计不超过25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主要为公司核心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也无需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公司计划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25,000万元、天伟水泥有限公司35,000万元、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为后续拟建项目提供9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上述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其他子公司间进行调剂使用,后续拟建项目若为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则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临 2023-03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日前,公司已与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一年期4,500万元流动资金续期借款提款手续,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天辰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798177840Y,成立于2007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周德立,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主要经营聚氯乙烯、烧碱、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610,337.91万元,总负债413,996.23万元,净资产196,341.68万元,资产负债率67.83%;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2,488.33万元,净利润7,604.08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08,931.00万元,总负债257,733.01万元,净资产151,197.99万元,资产负债率63.03%;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4,153.13万元,净利润-44,903.28万元。

  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4,500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下属全资子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30,00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3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比例为50.6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50%;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5.1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3-09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3年11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8日   12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8日

  至2023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3 年9月29日在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马晓红

  公司邮箱:master@xj-tianye.com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3 年11月6日、7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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