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根据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9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09:30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公司H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具体方式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相关公告。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凡持有公司A股股票,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凡持有公司H股股票,并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交易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有关安排的详细内容请参见H股有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下述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国电龙源吴起新能源有限公司资本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电龙源吴起新能源有限公司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提案情况说明:

  1.提案1.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参会回执

  有意出席(亲自或委托代表)股东大会及于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请按照附件3提供参会回执和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还需按照附件2提供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信函或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现场登记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登记方式如下。

  时间:2023年11月17日8:30-9: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1层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 H股股东

  H股股东有关安排请参见H股有关公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林俐瑶

  联系电话:010-63888199

  电子邮箱:lyir@cei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

  六、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9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9;投票简称:龙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席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       年    月    日,本人/公司持有             股“龙源电力(001289)”股票,拟参加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召开的202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回执,此回执可复印使用。

  2. 请提供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股东)。

  4. 请提供持股证明文件副本。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