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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5月2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在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8,630,021股已于2021年2月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9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5个月、27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其中,第一个股票锁定期于2022年5月2日届满,解锁股票数量为9,315,010股,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的1.20%;第二个股票锁定期于2023年5月2日届满,解锁股票数量为9,315,011股,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的1.10%。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了部分已解锁的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余额为3,001,72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9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存续期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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