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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供投资者查阅。

  。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百通能源

  (二)股票代码:001376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6,09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609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本公司上市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46,09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龙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西大街528号B座6层613室

  联系人:张平生

  联系电话:010-8356095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保荐代表人:何朝丹、石翔天

  联系电话:021-65667075

  发行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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