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 昱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10月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接下来会继续“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意味着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金融严监管基调将会延续。
具体看,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对记者分析称,会议聚焦如下几方面,包括,深化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推动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型。随着监管职责调整划分,各监管机构边界进一步厘清,我国“分业监管”模式向“功能监管”模式转型。
此外,温彬还表示,本次会议延续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表述,强调“行为监管”,旨在加强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预计相关监管机制有望加速落地。
受访专家分析称,会议在要求“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同时,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也聚焦了如下重点风险领域,包括中小金融机构、地方债务、房地产、外汇市场等。
针对地方债务,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温彬分析称,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再度上扬,结构性和区域性风险凸显,目前一揽子化债方案正在积极推进。此次会议进一步提出了两项具体措施,旨在配合财政化债,消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充分发挥地方债的积极作用。
一方面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这包括丰富化险的工具和手段,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控机制,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处置等。另一方面,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即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项目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
就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冯琳认为,这主要是指要切实防范“一边化债一边新增”,同时推动平台企业转型,从根本上控制地方债务增长。这意味着尽管当前平台债务风险缓和,融资成本下降,但未来平台企业新增债务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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