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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自2023年11月3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和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981),同时对基金管理人信息及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新增份额后,将新增设置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A、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继续持有其原有的基金份额。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C类基金份额销售和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和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1)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与A类、B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5、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7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

  6、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0.01元。

  7、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对基金管理人信息及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11月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附件一:《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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