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355,334,0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99%。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41,9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7,30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6%。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前期,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福达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福达集团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924,173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386,259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福达集团发来的《关于实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满,福达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票6,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福达集团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 355,334,0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9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IPO前取得包含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福达集团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77%,回购成交最高价为6.96元/股,最低价为5.7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39,036,1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10月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27%,回购成交最高价为6.96元/股,最低价为6.5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2,73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77%,回购成交最高价为6.96元/股,最低价为5.7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39,036,19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在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元/股情况下,对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尚未完成回购的股份择机进行回购,累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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