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赎回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4,3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23年第14期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受托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4,3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3151号收益凭证
现金管理期限:56天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2.30%-2.51%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一、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上述收益凭证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4,300万元,实现收益24.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产品协议书主要条款
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收益凭证》产品合同,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3151号收益凭证产品,金额为4,3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二) 产品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3151号收益凭证,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风险控制分析
1、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3151号收益凭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产品,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 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建立理财台账,与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动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八、 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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