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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日:2023年11月1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数量:63.1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日完成了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审议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10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以2023年10月9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3.10万股。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8月23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更正后)》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92元/股调整为7.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批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批实际授予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3年10月9日

  2、 授予数量:63.10万股

  3、 授予人数:14人

  4、 授予价格:7.70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完成登记的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在2022年8月31日之后授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H10263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0月16日止,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14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631,000股,每股7.70元,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4,858,7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陆拾叁万壹仟元(¥631,000.00),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柒仟柒佰元(¥4,227,700.00),增加后股本为585,228,952.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63.1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584,597,952股增加至585,228,952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6,173,467股不变,持股比例由30.14%变为30.10%;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缘集团、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攻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121,895股不变,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由35.09%变为35.05%。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工作,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68,2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485.87万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二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0月9日。经测算,公司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6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794.43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上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H10263号)。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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