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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决定调整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自2023年11月7日起生效。

  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订自2023年11月7日起生效。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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