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三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
至2023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会议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三楼1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8532566
电子邮箱:stocks@wxlongda.cn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第一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浦益龙先生、张伟民先生、王栋先生、浦燕女士、陈义先生、浦迅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宫声凯先生、刘林先生、陈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林先生、陈建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独立董事培训学习证明,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宫声凯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中,陈建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对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孙艳莉女士、陆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浦益龙先生,196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省工商联执委、无锡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荣获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无锡市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家、无锡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1978年7月至1993年就职于锡山市厚桥建筑公司任职至工程队经理、副经理;1994年至1997年任无锡隆达铜管厂厂长;1998年1月至2004年9月任锡山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无锡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已注销)执行董事; 200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担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期间,2002年10月至2018年5月担任无锡隆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无锡隆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达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云上印象、云上逐梦、云上初心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益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375,869股;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7,132,239股股份;通过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27,463股股份;通过无锡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78,327股股份;通过无锡云上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725,893股股份;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07,939,79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3.73%。浦益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建芬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公司董事浦迅瑜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陈义先生为舅甥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浦益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伟民先生,1970年6月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入党,苏州大学财经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经济师。2005年2月-2015年12月,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和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今,任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2022年3月,任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栋先生,198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硕士研究生。2010年至2013年任江苏金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配合项目开发。2014年至2017年 任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负责独立开发项目和管理项目退出。2018年至今任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伙人,主持地方工作和行业投资,同时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浦燕女士,197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7年任无锡隆达铜管厂会计,1998年至1999年3月任锡山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无锡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已注销)会计;1999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无锡市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无锡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1年1月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浦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25,63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25%。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义先生,198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4月任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科员;2009年5月至2013年3月任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财政所副所长;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无锡隆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发行人营销部长;2021年1月至今任航材公司国内业务中心部长。2020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00,50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为舅甥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浦迅瑜女士,199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杭州榛果草莓服饰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师。2022年10月至今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助理。2020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浦迅瑜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31,223股,持股比例为 2.4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建芬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宫声凯先生,195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1990年担任清华大学博士后;1991年至1994年担任日本(株)诚电社海外事业部副部长; 1994年进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学院工作,历任副教授、教授;2008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17年获得第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201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宫声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宫声凯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林先生,1956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至1996年担任西北工业大学应用物理系教授、系副主任;1996年至2001年担任西北工业大学科技处处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2002年至今担任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高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建忠先生,196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至2023年1月担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现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艳莉女士,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无锡隆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江苏昊华传动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部长;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艳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琳女士,198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12至2011年3月任无锡华文默克仪器有限公司总助兼翻译;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无锡众和恒业蜂窝纸板制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无锡德林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12至2021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副部长;2021年12月任公司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琳女士通过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0,0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02%。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3日9时在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9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浦益龙先生、张伟民先生、王栋先生、浦燕女士、陈义先生、浦迅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浦益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 提名张伟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3 提名王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4 提名浦燕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5 提名陈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6 提名浦迅瑜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宫声凯先生、刘林先生、陈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宫声凯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2 提名刘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3 提名陈建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1月3日10时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9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同意推选孙艳莉女士、陆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孙艳莉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提名陆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孙艳莉女士、陆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