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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不超过最高额限度为叁亿肆仟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借款为0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48,080,000.00元人民币(说明:黄石宏和此前担保授信额度为1,048,080,0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借款金额为529,767,762.97元人民币,剩余可借额度为518,312,237.03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华一银行”) 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不超过等值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及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近日,公司跟富邦华一银行单家银行达成了合作意向,项目贷款额度由不超过等值柒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等值叁亿肆仟万元人民币的额度。担保额度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均在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2023年10月25日,黄石宏和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309-MA495AE22-02)(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向黄石宏和提供不超过等值叁亿肆仟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9月30日止。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309-MA495AE22-02-G1,以下简称“《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黄石宏和于《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鹏程大道东108号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石宏和资产总额为157,716.8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94,200.87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8,680.06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75,790.1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63,515.95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0,832.5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421.2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

  3、股权结构

  黄石宏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黄石宏和于《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叁亿肆仟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富邦华一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不超过等值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黄石宏和的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黄石宏和的业务发展;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48,080,000.00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1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48,080,000.00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13%。

  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8,080,000元人民币(含经过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7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38,080,000元人民币(含经过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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