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0月31日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65.9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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