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202.12亿元,借款余额为159.68亿元。截至2023年6月末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后降至20%以下,截至2023年10月末,公司借款余额为211.53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51.85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5.65%,超过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一)银行贷款
不适用。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23年10月末,公司债券余额较2022年年末增加43.56亿元,占上年末公司净资产的21.55%,主要系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增加所致。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四)其他借款
截至2023年10月末,公司其他借款较2022年年末增加8.29亿元,占上年末公司净资产的4.10%,主要系收益凭证增加所致。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的筹集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等,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除2022年年末净资产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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