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下午14:3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百成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1人,代表股份198,001,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4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4,941,2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4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3,059,7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45,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82%;反对355,3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8%,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0%;反对3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45,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82%;反对355,3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8%,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0%;反对3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45,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82%;反对355,3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8%,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0%;反对3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兴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45,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82%;反对355,3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8%,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0%;反对3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581,8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58,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3%。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德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11,6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88,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6%。
3、审议通过了选举刘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591,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8,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0%。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惠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45,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82%;反对355,3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8%,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0%;反对3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45,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82%;反对355,3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8%,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0%;反对3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45,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82%;反对355,3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8%,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0%;反对3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五)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034,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01%;反对1,966,500股,占表决总数的0.99%,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7%;反对1,9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六)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034,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01%;反对1,966,500股,占表决总数的0.99%,弃权0股,占表决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7%;反对1,9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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