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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30层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2日

  至2023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 11月17日)。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00前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33

  联系人:张欣然

  联系电话:010-65369999

  传真:010-65369999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3-052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蓁蓁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关于提名赵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聘任赵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编辑兼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编辑政策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编辑兼副总裁,任期三年。

  3.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赵强先生简历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赵强先生简历

  赵强,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编辑。2001年7 月至2004年5月,任中宣部新闻局干部、主任科员;2004年5月至2014 年4月,任求是杂志社编辑、副编审、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外事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4月,任人民日报社新闻协调部主任编辑;2015年2月,任《环球时报》社副总编辑;2019年5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编辑(分管日常工作);2019年6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编辑(分管日常工作);2021年9月,任《环球人物》杂志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编辑;2023年11月至今,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总编辑兼副总裁。

  赵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3-051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总编辑兼副总裁

  罗华先生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了罗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华先生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编辑政策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总编辑兼副总裁等在公司所任一切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罗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罗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完成选举新任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罗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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