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车德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车德臣、朱锂坤、孙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5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金艳女士主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预计将增加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1.2亿元,不超过公司2022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43%,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为保障今冬明春平稳供气和城市燃气采暖季用气需求,公司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能源公司”)拟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开展管道天然气购销业务。由于华润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润能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双方签订《购销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4910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6日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财务咨询;非融资担保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36,477万元、81,22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706,729万元、30,488万元。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及完整注资的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具有长期稳定的业务,资金周转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由公司向华润能源公司采购管道天然气。
1.标的物及质量
标的物为管道天然气(简称“PNG”),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8)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标准。
2.合同期限及合同量
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3月。合同期限内,管道天然气供气总量以结算单为准。
3.价格与交付
合同期内,供气价格(含税)以买卖双方盖章确认的每月价格确认函为准,价格确认函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双方已经通过价格确认函确认价格的,若出现卖方上游调整价格或天然气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而需要调整的,双方可重新协商管道天然气购销价格,并以新价格确认函的形式予以确认。管道天然气交付点以双方约定为准,交付点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点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双方价格确认函确认的价格不高于从其他采购方采购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华润能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是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保障公司采暖季用气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3.本《购销合同》签订后,预计将增加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1.2亿元,不超过公司2022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43%,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事项召开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华润能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是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保障公司采暖季用气需求;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车德臣、朱锂坤、孙莉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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