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7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8)。
截至2023年11月5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57,0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截至2023年11月6日已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7,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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