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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新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 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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