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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和已在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证协”)备案的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甲醇、烧碱等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明确核查意见。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严禁投机交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如基差、流动性、操作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目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式复杂多变,产业上下游供需错配叠加区域性政策风险等多重因素,商品价格周期明显缩短,振幅加剧,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最大可能的减少商品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交易金额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占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占用额度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三)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标的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甲醇、烧碱等。

  (四)交易期限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避免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基差风险:基差是指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期货和现货的对冲,不存在绝对的价格风险,但仍然要面对期货和现货价格变化不同步的风险,即基差风险。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遇到衍生品头寸反向波动带来的浮亏造成公司账户资金不足,导致被强平的风险;二是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所带来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指套期保值业务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错单操作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并授权专业的团队进行操作和管理,从而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和操作风险。

  2、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套期保值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或过度保值造成重大损失。

  3、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4、公司根据生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

  5、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业务部门密切关注和分析政策变化,紧跟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虽然公司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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