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2-092号。公司实际使用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23年5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3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28号。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1.2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38号。
公司已于2023年7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1.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41号。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1.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56号。
2023年11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8.8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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