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及注销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及“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 公司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结项及销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322,06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8,007,277.4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25,438.0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0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华泰联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2日,公司、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华泰联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亦严格遵照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列示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及“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完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注销专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